欧帝体育(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2-09   访问量:7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的外聘教师是指其人事、劳动关系在校外单位,学院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

一、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外聘教师主要目的是满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解决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问题。

2.择优聘用。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外聘全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与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按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进行。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严格遵守并执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及工作纪律。

2.承担课程教学的,严格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  

3.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行业独具专长的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理论课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外聘教师分为全职教师和兼课教师两种,全职教师周工作量不少于20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5.外聘教师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管理

1.招聘工作。由各教学系部向人事科提出聘用申请,经教务科审核、报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教务科会同教学系部组织公开招聘。人事科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日常管理。外聘教师考核和在编教师的一样,按照学院教师考核标准执行,并能完成学院及教学系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扣发当月工资。

3.业务考核。外聘全职教师和兼课教师考勤、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系部按月考核,每月底教务科负责制订工资表报请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报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发放。

四、教师待遇

外聘全职教师每周课时量不少于20课时,每月工资固定为3000元整;兼课外聘教师每周不限工作量,按照每课时30元的标准,以实际工作量发放当月薪酬。兼职教师除享受以上约定待遇外,学院不再承担其各类社会保险及享受本校教职工其他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2.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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